- 注册时间
- 2013-10-11
- 最后登录
- 2019-9-6
- 阅读权限
- 20
- 积分
- 155
- 精华
- 0
- 帖子
- 44

|
发表于 2015-6-24 14:08:30
|显示全部楼层
在GB50116-2013《火灾自动报警设计规范》中列出了6类空气采样适用场所,分别是:1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;2点型感烟、感温火灾探测器不适宜的
大空间、舞台上方、建筑高度超过12m或有特殊要求的场所;3低温场所;4需要进行隐蔽探测的场所;5需要进行火灾早期探测的重要场所;6人员不
宜进入的场所。具有高速气流的场所。我们知道传统的点型感烟探测器属于被动探测,需要烟雾飘至感烟探测器的探测腔才可能触发报警。但是在高速气流的场所,烟雾会随气流方向
运动,而非在正常无风情况向上漂浮。在此情况如果使用点型感烟探测器就会导致迟报甚至不报。而由于空气采样安装灵活,可风管采样、回风采样,以及其为主动式探测,有吸气泵
不停抽取空气样本,即使在高速气流场所仍可以早期探测烟雾。
|
|